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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遭竹科工程師「強奪」初夜 女同志崩潰:活不下去][ TVBS新聞網][2018/12/16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佛刀 時間: 2018-12-16 12:50 PM 標題: [遭竹科工程師「強奪」初夜 女同志崩潰:活不下去][ TVBS新聞網][2018/12/1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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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科一名彭姓工程師去年3月間,明知任職於其他公司的女子是女同志,卻以聊公事為由,誘騙她到園區一處自來水加壓站旁的草地,並趁四下無人之際,伸狼爪襲胸,再壓住女子頭部要替自己口交,彭男見女子不肯就範,竟強脫下女子衣褲,直接在草地上奪走對方初夜,事後更丟了張千元鈔要求對方保密,女子因身心受創憤而提告,豈料,彭男竟稱雙方是性交易;高院審理後,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嫌判彭男5年8月徒刑,仍可上訴。
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判決書指出彭男和該女子因園區廠商安裝機台而認識,彭男受到女方外型吸引,去年3月間女方參加同事聚餐,彭男得知女方是同志身分,在當晚7點結束聚餐後,彭男約女方續聊公事,將女方載到園區內偏僻草地,兩人坐在草地上談話時,彭男突然親吻女方頸部,並在她耳邊說「2萬元到旅館開房間,要不要?」
面對彭男話語,女方驚恐起身想逃跑,卻被彭男撲倒,彭男趁機在女子胸前揉捏,隨後想強壓女方頭部幫自己口交、拉她手替自己手淫,但都因為女方抵死不從未得逞。彭男獸性大發,直接將女子褲子脫掉,在草地上性侵得逞,還導致女子破處出血,彭男事後掏出一張千元鈔票放在女子胸口要求她保密,隨後逕自離開。
種種誇張行徑不禁都讓女方淚崩「有時壓力大到好不想活下去,但因家境不好,只能擔起責任努力活下去...我不想再回想這件事情!」對此,彭男辯稱,是和對方性交易,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,認為女方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傷害,彭男不但不認錯還誣陷女方,等同於二次傷害,一、二審皆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8月徒刑,仍可上訴。
作者: le7514 時間: 2018-12-16 01:30 PM
不知台灣何時、何黨、何人執政才有『鞭刑』
只要有人『提出』並且保證『做到』;敝人絕對支持投票並且保證『幫忙拉票』......
『鞭刑』的疼痛,聽說比女性『生小孩』還痛苦幾倍;又沒有施打『麻醉藥』
杜絕讓人『痛不欲生』的『強姦犯』,應該考慮『鞭刑』制度
作者: kyoandgto 時間: 2018-12-16 04:49 PM
狼男無處不在,只能盼望台灣法律能夠修改
讓社會這種惡習能夠減少
作者: macoch 時間: 2018-12-16 04:58 PM
le7514 發表於 2018-12-16 01:30 PM
不知台灣何時、何黨、何人執政才有『鞭刑』
只要有人『提出』並且保證『做到』;敝人絕對支持投票並 ...
唉
台灣的政客不敢引進鞭刑的
因為牠們有朝一日可能自己上鞭刑台
所以怎麼可能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呢
話說
只要有哪位候選人 政見有引進鞭刑 我一定投他一票
作者: debbie19872001 時間: 2018-12-16 07:32 PM
工程師這種宅男真的找無女友啊!台灣法律要修改鞭刑阿
作者: pondponpond 時間: 2018-12-16 08:57 PM
當一個男人當到這個份上
找塊豆腐撞死算了
作者: wangminyuan 時間: 2018-12-16 09:09 PM
法官才判五年真的太輕了, 要是在美國判個十八年都不為過,
作者: jordan23jordan 時間: 2018-12-16 09:11 PM
現在的社會 男女獨處 就要提高防備心
褲子脫了
誰管你是不是同志
作者: tomas6978 時間: 2018-12-17 02:20 AM
macoch 發表於 2018-12-16 04:58 PM
唉
台灣的政客不敢引進鞭刑的
因為牠們有朝一日可能自己上鞭刑台
就跟酒駕一樣阿....沒有一個政客敢說要重罰的
只要知道自己在台灣就可以明白
作者: zz123484 時間: 2018-12-17 03:12 AM
強姦犯
把他醃了吧
一千只能找歐巴桑
是花不起錢喔
作者: b0sskiss 時間: 2018-12-17 09:27 AM
這年頭強姦人之後丟個錢就可以當作是嫖?
關也沒關幾年就可以出來了
作者: jacky0603g 時間: 2018-12-17 10:29 AM
本帖最後由 jacky0603g 於 2018-12-17 10:29 AM 編輯
管不住下半身的也不怎麼算是人了…至於佛心輕判無悔過之心加害人的法官…不知會有如何的果報?
作者: 0929492641 時間: 2018-12-17 10:42 AM
真是混帳王X蛋! 這種人就應該要閹割掉!
作者: diy54780 時間: 2018-12-17 10:51 AM
這樣才五年八個月
閹了這個傢伙都算輕了
賞他一個終身監禁吧
不可交保
作者: robert5899 時間: 2018-12-17 11:01 AM
還是期許大家生活平安快樂~如意的娶得自己想要的!生活也過去愜意平安!
作者: oper0090 時間: 2018-12-17 12:34 PM
呵呵工程師若是綠色的那麼他一定無罪
作者: q0921420128 時間: 2018-12-17 01:38 PM
強姦應該與殺人未遂同罪
因都是對對方造成一輩子的陰影及傷害
想要玩就去花錢買,何必害人-輩子~
作者: k0922836395 時間: 2018-12-17 02:23 PM
強姦犯這種的進去裡面還會像以前依樣用牙刷刷龜頭嗎?
還是現在有進步了,有新的花招??
作者: chilin 時間: 2018-12-17 09:24 PM
今天就算女方不是同志也會活不下去吧!司法對這類的案件再採取輕判的處分社會只會越來越亂,就像酒駕、詐騙等等,該終結罪惡的還是要終結,畢竟其他人還要安心過生活,沒有人能確保犯罪的人不會再犯!
作者: tommy892075 時間: 2018-12-17 10:07 PM
真扯..........就這樣離開唷= =
作者: dkdsl 時間: 2018-12-18 12:50 AM
法官應該是考量犯行~
再說這年頭很多是男女一開始都是正常交往,但因為男的衝動就會干壞事~所以當然有罪~
但罪是否要和路邊攔車的強盜強姦犯一樣重呢?
作者: gogosp 時間: 2018-12-18 08:21 AM
我個人的覺得這些禽獸不如的人,應該要先用鞭刑毒打一頓,再關個幾十年,才能避免再發生同樣的悲劇呀!
作者: carlosfathma 時間: 2018-12-18 09:11 AM
才刑判5年?
法官有病啊?
怎麼一些犯罪都不找上司法人員呢?
作者: biofisher 時間: 2018-12-18 10:27 AM
le7514 發表於 2018-12-16 01:30 PM
不知台灣何時、何黨、何人執政才有『鞭刑』
只要有人『提出』並且保證『做到』;敝人絕對支持投票並 ...
極力贊成!我也會投他一票!
作者: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: 2018-12-20 12:39 AM
不過這樣的男人真的很多
不過女同志......跟性侵有什麼關西
作者: wl00267478 時間: 2018-12-20 01:20 AM
關監獄只是一時的 , 強姦犯這個標籤會跟著他一輩子
沒有企業肯雇用強姦犯
作者: oasis33y 時間: 2018-12-20 01:55 AM
這個是強姦罪,告訴乃論
把他告到倒,到牢裡還會被修理
寫成新聞幹嘛,檢察官快出動才是真的
作者: neo19841110 時間: 2018-12-20 02:01 AM
太扯.... 對方還是女同志一定生心理完全無法接受
拜託在監獄裡的男人肛死他
作者: vsniperv 時間: 2018-12-20 09:39 AM
台灣很多法律判刑的刑期都很詭異,一些該比較長的刑期都不長,像是詐騙、性侵、酒駕這類的,真的需要鞭刑來遏止。一些罰款也是都很低,像是大廠汙染河川也才罰一點點,對大廠根本不痛不癢,要是國外早就罰到快倒閉甚至倒閉去了。
作者: scottpug 時間: 2018-12-20 09:53 AM
實在是丟男人的臉阿更丟工程師的臉, 真是應該嚴刑的
作者: gnntmd 時間: 2018-12-20 10:44 AM
太扯了
園區內還敢這麼明目張膽
而且1000元就想打發...
作者: easachang 時間: 2018-12-20 10:56 AM
自從內政部開記者會以後發布假新聞最重處以無期徒刑之後
酒駕致死,性侵,殺人都沒有判這麼重
只能說台灣司法已死
作者: hugoksz 時間: 2018-12-20 12:36 PM
這些狗官當然要保護性侵者啊
難保有一天自己或兒子親友也幹出這種事
到時候刑罰就不會太重了
作者: Chorshu 時間: 2018-12-20 01:58 PM
T你還硬上 判輕了點 傻眼 阿有兩萬不會自己去花錢解決喔 傻子
作者: A-ni 時間: 2018-12-20 02:00 PM
看誰要提鞭刑的
那個人的票一定多的啦
作者: harddive 時間: 2018-12-20 07:53 PM
免費的最貴了
為甚麼要被2億隻蟲控制呢
這世界強迫症的人太多了
作者: jaichen 時間: 2018-12-20 08:36 PM
一輩子的傷痛~~
卻只有關個5年就沒事....
支持鞭刑~~以暴治暴 只是剛剛好而已~~
作者: kunlin7879 時間: 2018-12-20 09:15 PM
找個比利王硬肛他然後再付1000給他看他開心不
作者: jankin 時間: 2018-12-20 10:01 PM
有那麼想要嗎?應該要慢慢來,那麼急幹什麼。
作者: 寶貝菟 時間: 2018-12-20 10:01 PM
關了他吧,這是強姦犯,還竹科工程師。
作者: joetr 時間: 2018-12-20 10:06 PM
犯罪的人受到法律的報護
受害人受到法律的懲罰
作者: pnsgzobto 時間: 2018-12-21 02:01 AM
這種人不管他是不是工程師
都直接給他關到爛了吧
都管不住自己了 還給他放出來
作者: sung0716 時間: 2018-12-21 08:30 AM
鞭刑是時後拿出來討論一下可行性了
作者: ghostskull 時間: 2018-12-21 09:13 AM
真的很誇張…台灣應該針對強姦犯加以重罪
作者: airplane777 時間: 2018-12-21 10:29 AM
這麼直接~會不會太誇張,真是人才,應該閹了
作者: 226711 時間: 2018-12-21 11:18 AM
你去強姦一個女同志等同你被一個男人雞奸一樣, 你於心何忍?
作者: demon3412 時間: 2018-12-21 04:59 PM
這種應該重判一點,
但是有沒有可能也不是表面上看到的樣子?
作者: rensiyu 時間: 2018-12-21 05:56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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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哭笑不得 時間: 2018-12-21 06:21 PM
如果屬實
該男子由本官判處閹割
自食小鳥
再鞭一百
處死
作者: haru0911 時間: 2018-12-21 06:22 PM
這種敗類應該把它剪掉阿
完全不尊重女性的廢物畜生!
作者: 陳阿唱 時間: 2018-12-21 06:32 PM
強取他人貞操,丟個千元紙鈔,就強辯是性交易,非但不認錯還想把對方污名化為野雞,如此可惡囂張,只判5年8個月,實在太輕了啊!
作者: 月之峰 時間: 2018-12-21 07:52 PM
敢做不敢當
我們這一代走歪了嗎?
這種事真的是太誇張了
作者: 獨居小揚 時間: 2018-12-21 08:15 PM
希望這種人在監獄裡會被'特別關照'
渣男無誤
作者: aajacky86 時間: 2018-12-21 09:47 PM
對現在的記者,覺得是不是都有兼差寫言情小說,新聞不用寫成那樣
作者: monkeyds 時間: 2018-12-21 10:47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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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oi114 時間: 2018-12-21 11:36 PM
性侵還能判個3年,毒害台灣人的魏老干關個一年半就可以假釋,這個比例不太對...
作者: 諾于 時間: 2018-12-21 11:40 PM
判太輕了,還死不認罪
真的贊成一樓的大大,引進鞭刑
鞭他一個自理不能
作者: agoodman9924 時間: 2018-12-22 03:49 AM
幹嘛不去花錢就好
好好害一個女孩子一輩子心理傷害
作者: llorcs2000 時間: 2018-12-22 07:42 AM
怎聽起來像日本片劇情...
阿宅迷片看太多了嗎?
小腦充血怎不去半套店消火一下
作者: Fengyao 時間: 2018-12-22 08:35 AM
我的理解是這個『鞭刑』-- 用橡皮筯鞭鞭嗎?
作者: lockhome 時間: 2018-12-22 08:48 AM
『鞭刑』台灣不知有機會擁有嗎???
作者: zerochiang 時間: 2018-12-22 09:08 AM
jordan23jordan 發表於 2018-12-16 09:11 PM
現在的社會 男女獨處 就要提高防備心
褲子脫了
誰管你是不是同志
沒錯
相當同意
不要有給對方下手的機會
不管對方熟不熟
作者: zilovecat 時間: 2018-12-22 09:14 AM
真的是豬狗不如 希望那名女子平安
作者: arleekurt 時間: 2018-12-22 09:27 AM
所以這也告訴所以女性一次更深刻的教育,千萬要防男人,不要輕易的相信任何一個男人,只要是熊姓都會有攻擊的本能... 雖然這只是一小部份的畜生,但不要把自己的安全放在那不可預測的機率上..單獨下,在熟,也不要輕易喝到對方的飲料或食物... 更不要到偏僻的地方.. 以前當兵帶女兵也不敢讓她單獨,一定是配個女性如果只剩一位女兵就會派她去女士官那邊出勤務.. 這就是一種態度.. 各位男性也要有所認知,不要選一些讓女性會產生危險的地方...
作者: b0923662332 時間: 2018-12-22 10:09 AM
在台灣這類型的刑罰都太輕了,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慣犯跟犯人繼續出現
作者: kexiya 時間: 2018-12-22 10:22 AM
真是莫名的人
硬來啊
現在怎麼罪越判越輕了
作者: zmcevexp 時間: 2018-12-22 10:37 AM
現在畜生還真多阿....台灣法律真該改嚴一點阿
不然都沒人在怕的
作者: irenelo66 時間: 2018-12-22 11:04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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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lockdackts 時間: 2018-12-22 12:36 PM
有時候放了自己是很重要的,希望被害人能走出來,法律只能論罪,但走出來還是要靠自己....加油~~
作者: leon599500 時間: 2018-12-22 04:53 PM
渣男,這個應該要剪掉,像印度一樣!
作者: cafeturtle 時間: 2018-12-22 05:47 PM
真的有需要 就去花錢 不要只是為了展現權力
作者: virtualonot 時間: 2018-12-22 05:52 PM
現在的社會,就像相同性別也是會有危險的
作者: kenallan 時間: 2018-12-22 05:53 PM
亂世就是要用重典才能抑制犯罪
作者: uwai 時間: 2018-12-22 05:58 PM
就是一般的强奸案件。標題這樣取好像不是太好。
作者: kellyleon 時間: 2018-12-22 06:5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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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belyang27 時間: 2018-12-22 09:42 PM
讓我想起 新加坡的法律, 關於性方面是非常保護女生的。 但無論如何 強制性交就是不好的
作者: a52083939 時間: 2018-12-22 10:42 PM
強姦犯應該要採用化學去勢的療法,讓他不能在禍害別人...
作者: tang111 時間: 2018-12-22 10:50 PM
強烈支持鞭刑,尤其是性侵犯跟對婦孺兒童犯罪的畜牲,
判刑的每天都鞭,鞭死為止
作者: bugx 時間: 2018-12-22 11:05 PM
真不懂,明知這種事判的都不少年,這麼想衝康不會花錢去買,這樣搞害人又害己,值得嗎?!
作者: honesy 時間: 2018-12-23 12:15 AM
五年八個月
其實有點輕,不過這女生也笨笨的
沒有保護到自己
作者: modin 時間: 2018-12-23 12:28 AM
是真是假不知道~不過因為是竹科的工程師所以新聞當然聳動
作者: oscar5203434 時間: 2018-12-23 02:31 AM
感覺社會越來越亂了
要好好保護自己
作者: Dr.Jekyll 時間: 2018-12-23 09:22 AM
該死的人渣,對別人性侵害的傢伙最可惡了
作者: 白蓮梵天 時間: 2018-12-23 09:27 AM
書不知道讀到哪裡去了
作者: joshwen1977 時間: 2018-12-23 10:35 AM
法律面對這種人渣
應該要罰重一點才會有警示效果
不然一再發生太可惡了
作者: YAMAZAKIMAN 時間: 2018-12-23 11:51 AM
要好好保護自己 別太輕易相信別人
作者: 說不出口 時間: 2018-12-23 12:34 PM
這男的判決就這樣? 法官又輕縱了嗎?
作者: EDDY_M 時間: 2018-12-27 01:35 PM
真是王X蛋呀 希望知道你是強姦犯後 苦窯裡面的大哥們 會好好"照顧"你
作者: maddux4607 時間: 2019-1-1 01:55 PM
這渣男判的實在是太輕了
作者: plesss111 時間: 2019-1-2 03:37 AM
真是個死宅男 連行情價都不知道
這不剪掉真的天理不容
作者: ultrasoul 時間: 2019-1-3 01:10 AM
我怎覺得竹科出了一大堆的髒東西 動不動就竹科東竹科西
作者: 道地 時間: 2019-1-3 01:19 AM
五年真的是太輕了 真的是太誇張了 這個是性侵犯阿 出獄以後應該還會發生阿
作者: trmcpango 時間: 2019-1-3 11:40 AM
強暴就是強暴
依法行政 ~~
作者: f19870421 時間: 2019-1-3 09:43 PM
工程師大概在家看太多A片打手槍,欲求不滿,才會不是偷拍就是強姦,不然就上酒店妹
作者: kellyleon 時間: 2019-1-9 09:53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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